國立高雄大學金融管理學系學生實習暨就業輔導委員會設置要點

國立高雄大學金融管理學系

學生實習暨就業輔導委員會設置辦法要點(草案)

修正前後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學生實習暨就業輔導委員會設置辦法要點

學生實習暨就業輔導委員會設置辦法

辦法修改為要點

  •     為規劃及審議本系學生實習及就業輔導,設置「國立高雄大學金融管理學系學生實習暨就業輔導委員會設置辦法要點」(以下簡稱本辦法要點)
  • 為規劃及審議本系學生實習及就業輔導,設置「國立高雄大學金融管理學系學生實習暨就業輔導委員會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修改條文編號形式

  • 國立高雄大學金融管理學系(以下簡稱本系)學生實習暨就業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之主要執掌如下:

1.學生實習相關事項之研擬、規劃、推動及評估。

2.學生就業輔導相關事項之研擬、規劃、推動及評估。

第二條、國立高雄大學金融管理學系(以下簡稱本系)學生實習暨就業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之主要執掌如下:

   一、學生實習相關事項之研擬、規劃、推動及評估。

   二、學生就業輔導相關事項之研擬、規劃、推動及評估。

修改條文編號形式

三、委員會由下列代表組成之:

一、系主任為主席(兼召集人) ,得視需要邀請相關人員列席或提供資料;   

二、教師代表:由本系全體教師擔任;

三、學生代表一人;

    並得邀請產業界人士一人。

第三條     本委員會由下列代表組成之:

一、系主任為主席(兼召集人) ,得視需要邀請相關人員列席或提供資料;

二、教師代表:由本系全體教師擔任;

1.修改條文編號形式。

2.簡稱本委員會為本會

3.增列代表組成

四、 委員會之任期:

本會委員任期一年,得連任;本會由系主任召集並擔任主席,系主任因故不能出席時,應以書面指定系專任教師一人代理之;如未有指定,由出席之各委員互選一人擔任之。

第四條     本會委員之任期:

本會委員任期一年,得連任;本會由系主任召集並擔任主席,系主任因故不能出席時,應以書面指定系專任教師一人代理之;如未有指定,由出席之各委員互選一人擔任之。

1.修改條文編號形式。

2.簡稱本委員會為本會

 

五、 委員會由召集人視實際需要召開會議。

第五條  本委員會由召集人視實際需要召開會議。

1.修改條文編號形式。

2.簡稱本委員會為本會

六、 本會應有半數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議;應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

第六條  本會應有半數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議;應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

修改條文編號形式

七、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及院務會議通過,提交本校學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備查並陳請校長核定後發布,修正時亦同。

第七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發布,修正時亦同。

  1. 修改條文編號形式

2.修正程序

 

 

國立高雄大學金融管理學系

學生實習暨就業輔導委員會設置辦法要點(草案)

1040617日系務會議核定通過,104617日發布

1080612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1081107日管理學院第47次院務會議通過。

  •     為規劃及審議本系學生實習及就業輔導,設置「國立高雄大學金融管理學系學生實習暨就業輔導委員會設置辦法要點」(以下簡稱本辦法要點)
  •     國立高雄大學金融管理學系(以下簡稱本系)學生實習暨就業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之主要執掌如下:

       一、學生實習相關事項之研擬、規劃、推動及評估。

       二、學生就業輔導相關事項之研擬、規劃、推動及評估。

  • 委員會由下列代表組成之:

       1. 系主任為主席(兼召集人) ,得視需要邀請相關人員列席或提供資料;

2. 教師代表:由本系全體教師擔任;

3. 學生代表一人;

  並得邀請產業界人士一人。

  • 委員之任期:

本會委員任期一年,得連任;本會由系主任召集並擔任主席,系主任因故不能出席時,應以書面指定系專任教師一人代理之;如未有指定,由出席之各委員互選一人擔任之。

  • 委員由召集人視實際需要召開會議。
  • 本會應有半數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議;應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
  • 辦法要點經系務會議及院務會議通過,提交本校學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備查並陳請校長核定後發布,修正時亦同。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