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學生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訂定暨檢核實施要點

國立高雄大學財務金融學系

學生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訂定暨檢核實施要點

0991117日金融管理學系系務會議通過,0991215日管理學院第15次院務會議通過。

1001109日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1001122日院務會議通過。

101111日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101529日第19次院務會議通過,10165日核定。

1121108112學年度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1130327日第63次院務會議通過,1130417日核定,1130801日發布

一、國立高雄大學財務金融學系為秉持本校全人教育崇高理想,增進學生社會與人文關懷情操,提升其職涯競爭力,特訂定「國立高雄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學生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訂定暨檢核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學生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之訂定,應植基於創校理念、發展願景、發展特色、教育目標及自我定位,並以落實校訓教誨為依歸。

三、本學生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經校訓「博學、弘毅、崇德、創新」演繹訂定如下:

   (一)基本素養:

1.廣博進取。

2.誠信正直。

3.仁愛良善。

4.多元思考,發展創意。

5.當代思維與國際視野。

   (二)核心能力:

1.數理邏輯與經濟分析的能力。

2.搜集及解讀會計資訊的能力。

3.個人及企業理財的能力。

4.投資直接及間接金融市場的能力。

5.金融創新及風險控管的能力。

6.金融倫理及服務的能力。

7.國際化資訊應用的能力。

8.發掘、分析與解決經營管理問題暨抗壓的能力。

9.溝通、表達及團隊合作能力。

10.創新思維與主動學習的能力。

11.職場需求為導向的專業能力。

12.資訊運用的知識力與判斷力。

四、本各教學單位應依本要點訂定下列內容:

   (一)發展願景

   (二)發展特色

   (三)教育目標

   (四)優勢、劣勢、機會與威脅(SWOT)分析

   (五)單位定位

   (六)學生應具備之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

五、本依本校辦學之發展願景、發展特色、教育目標與定位,檢訂學生應具備之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參酌現況與特質,訂定上開項目之內容,並經系務會議、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六、本依本身之發展願景、發展特色、教育目標與定位、學生應具備之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參酌現況與特質,訂定上開項目之內容,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並落實於課程規劃,整合呈現於系所課程地圖或課程架構之中,以為引導學生職涯探索之途徑。

七、本得依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大學校院系()評鑑實施計畫」、「大學校院校務評鑑實施計畫」、及本校「教學暨研究單位評鑑辦法」,訂定自我評核辦法。透過自我評鑑,以瞭解自我現狀、規劃發展方向、建立辦學特色,並形成品質改善機制,以提升教學、研究、及服務水準。

八、本要點適用於本系各學制。

九、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提院務會議備查,並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要點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