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學生實習暨就業輔導委員會要點

國立高雄大學財務金融學系

學生實習暨就業輔導委員會設置要點

1040617日系務會議核定通過,104617日發布

1080612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1081107日管理學院第47次院務會議通過,1081218日本校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通過備查,1081225日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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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111324日管理學院第55次院務會議通過,1110616日本校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通過備查,1110630日發佈

1121108112學年度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1130327日管理學院院務會議通過,1130617日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通過,1130625日發布

一、          為規劃及審議本系學生實習及就業輔導,設置「國立高雄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學生實習暨就業輔導委員會設置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國立高雄大學財務金融學系(以下簡稱本系)學生實習暨就業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之主要執掌如下:

(一)學生實習相關事項之研擬、規劃、推動及評估。

(二)學生就業輔導相關事項之研擬、規劃、推動及評估。

三、        本會由下列代表組成之:

(一)系主任為主席(兼召集人) ,得視需要邀請相關人員列席或提供資料;

(二)教師代表:由系主任遴聘本系專任教師二至三人擔任;

(三)學生代表一人;

       並得邀請產業界人士一人。 

四、          之任期:

本會委員任期一年,得連任;本會由系主任召集並擔任主席,系主任因故不能出席時,應以書面指定系專任教師一人代理之;如未有指定,由出席之各委員互選一人擔任之。

五、          由召集人視實際需要召開會議。

六、          本會應有半數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議;應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遇有天然災害、癘疫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無法召開實體會議時,得舉行視訊會議,視訊會議之表決事項,得選擇適當軟體進行投票,遇特殊表決事項得以加密方式去識別化投票。
本會議如以實體會議舉行,其出席人員因故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如遇無記名表決事項,得事先委託實體出席委員代為投票。

七、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及院務會議通過,提交本校學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備查並陳請校長核定後發布,修正時亦同。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