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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有關英文畢業證書申請

 

主旨:敬請協助轉知所屬預計畢業學生,有關畢業離校時欲同時領取本校『英文學位證書』者,請於本(100)年6月10日(星期五)前向本處提出申請。
說明:
一、    依「國立高雄大學學生與畢業校友申請教務證件收費辦法」 規定,『英文學位證書』每份100元,有意申請者請先至教務處註冊組前投幣機繳費,取得繳費收據。
三、    請將繳費收據連同申請表紙本一併裝訂,於100年6月10日(星期五)前送至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者,可於辦妥離校手續後,同時領取中、英文學位證書。
四、    若於辦理畢業離校手續領取『中文學位證書』後,方提出申請『英文學位證書』者,仍需依上述申請程序辦理,核發時間須一個工作天(今日申請,明日核發,遇假日順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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