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高雄大學金融管理學系實驗室借用辦法
國立高雄大學金融管理學系教學實驗室借用辦法
100年1月12日系務會議通過,100年1月12日發布
第一條 本系實驗室使用之目的,在提供本系完整的實驗環境。為使各教學實驗室均能有效運用並妥善維護。特訂定此辦法以為借用之依據。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及優先順序如下:
一、本系師生。
二、校內其他系、所。
三、校外合作單位。
第三條 本系實驗室場地之收費標準為:本校非本系教師同仁和學生每人每小時1000 元,校外人士每人每小時4000元,原有電腦設備外(軟/硬體)支援費用另計。
第四條 本系實驗室之借用申請程序如下:
一、借用申請須於一週前提出,若有臨時急用者,需經系主係同意即可。
二、請填寫『國立高雄大學金融管理學系實驗室借用申請表』(如附表)。
第五條 課程中如需使用特殊設備時,請於『國立高雄大學金融管理學系實驗室借用申請表』註明,並於使用前向系辦值班人員借用。歸還場地時,借用人應會同管理人員清點設備,儀器設備若有遺失損毀,借用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六條 實驗室使用注意事項:
一、遇突發狀況,應立即通知系辦值班人員處理。
二、授課之老師或助教須維持課程中實驗室之秩序及環境清潔。
三、請遵守本辦法之規定使用本系實驗室,嚴重違反本辦法者,本系得立刻停止其借用權利並將違反者列為拒絶借用名單。
第七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陳請院長核定後發布,修正時亦同。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國立高雄大學金融管理學系實驗室借用申請表
|
借用事由 |
課程名稱: 授課教師: |
|
|
其他活動: |
||
|
借用教室 |
教室編號: |
|
|
借用時間 起迄 |
□日期:自 年 月 日 時 分起 至 年 月 日 時 分止
|
|
|
申請人 |
申請單位:
申請人簽章:
聯絡電話: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
請勾選: □借用空間及設備(視該間教室內含設備而訂) □其他: |
|
申請單位 主管簽章 |
|
|
|
金管系審核結果及 鑰匙借還規定 |
審核結果: □ 借用【請於□ 年 月 日上(下)午上班時間內至院辦洽借鑰匙。 □ 不借用 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鑰匙借用及歸還: 1. 借用空間之鑰匙應由申請人本人於上課或借用日期當天之上班時間,逕至本系登記領取借用(如上課時間為上午八點或為例假日者,應於前一工作日至本系登記領取借用) 2. 使用空間後,應下課或活動結束時於該空間巡檢清潔完善後,立即歸還鑰匙(含其他配備),如為非上班時間或為例假日者,應於次一工作日上班時間歸還 |
||
|
注意事項 |
1. 相關規則依「國立高雄大學金融管理學系教學實驗室借用辦法」辦理。 2. 申請借用前,請逕至本系辦公室查詢空間借用狀況(為避免失誤,恕不接受電話查詢,敬請 諒查)。 3. 借用申請單應經申請單位主管核章,最遲於1週前送達本系,若有多個單位借用同一時段則以借用時間先後順序為基準,然本系得依當天使用情形,保留異動教室之權利。 4. 若借用期間所借用空間內的設備有損壞或遺失者,借用單位或借用人必須負賠償之責任。 5. 學生社團應填具本申請單,並經本系系主任簽章同意。(借用期間並應檢附抵押學生證件,俟鑰匙歸還本院以及該空間內財產、設備經巡檢確認無虞,且場地回復原狀後,始退還學生證件) 6. 實驗室空間內,禁止攜帶食物(含飲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