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金融管理學系傑出系友遴選辦法
111年09月14日系務會議通過,111年09月23日發布
第一條 國立高雄大學金融管理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表揚本系系友之傑出成就及貢獻,並鼓勵在校生見賢思齊,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本系系友,具下列條件之一,即具備推薦資格:
一、於專業領域有傑出表現者;
二、創業或經營企業有卓越成就者;
三、熱心公益社會、發揚美德、造福人群、為社會肯定者;
四、熱心參與或協助本系活動,對本系發展有貢獻者;
五、其他有傑出表現或特殊貢獻者。
第三條 為遴選本系傑出系友,設置本系系務會議成員為遴選委員。
第四條 本系傑出系友於每學年度第二學期期初推薦乙次,由本系系務會議審議甄選之,當選人得續參與本校之校級傑出校友之參選。
第五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本辦法自發佈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