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下列考生按以下規定時間報到,逾時視同放棄。
准考證號 |
姓名 |
錄取狀態 |
1180500100016 |
張○蓁 |
財金組 備取 1 |
1180510100010 |
藍○心 |
經管組 備取1 |
1180510100002 |
李○蓁 |
經管組 備取2 |
☞請備取生持應備資料(身份證明文件)於期限內辦理報到,逾期視同放棄!
☞本梯次報到相關文件於報到當日領取。
說 明:
- 錄取備取生應於113年12月05日(星期四)當日09時至12時親自攜帶下列證件:
(一)本錄取通知;(二)就讀意願書;(三)身份證明文件,至本校管理學院三樓304室辦理第一階段報到事宜。
- 經錄取之研究生,未註冊入學前如已接獲徵集(訓)通知時,請自行持本通知書向役政機關辦理緩徵(訓、召)手續。
- 本案學生應注意下列有關規定事項:
- 經錄取之研究生接到第一階段報到通知後,即應依規定時間辦理報到,未於規定時間辦理報到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 錄取生如欲就讀他校,亦請填寫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以利本校通知備取生辦理遞補作業。
- 須進入實驗(實習)場所之新生,請於開學前接受學校或教育部辦理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請至教育部環保小組網站,點選教育部安全衛生教育網(http:140.135.185.42/)參閱報名。